在住院病人九成以上是罹患癌症的醫院服務,每當醫師建議需要接受化學治療或其他傳統治療時,病人與家屬大概會有兩種反應,懼怕長久口耳相傳的副作用,或是期待更新更好的藥。
二十多年前,一位女兒正值青春年華卻罹患卵巢癌的媽媽,因為想要使用美國剛核准但台灣沒有上市的太平洋紫杉醇來救女兒,這位媽媽來找擔任藥局主任的我,拜託我快速引進這個新藥。這道程序叫做『專案進口』,醫院寫申請函,附上相關研究報告,醫師擬定治療計畫,病人填寫同意書,醫院自負使用後果 (包括療效與安全性),確定數量與規格,衛生署通常在收函一兩周內會發出同意函,廠商便可從海關進口藥品。即便後來有了健保,除了少數罕見疾病用藥,對於沒有許可證而其他國家已經使用的新藥,依然是以此方式讓病人提前使用,相關費用病人負擔,可以想見,通常是一筆可觀的費用。
二代健保實施後,無論進口或國產藥納入健保給付前,需要『共同擬定會議』同意。會議代表包含衛福部健保署官員、被保險人、雇主、專家學者、醫牙藥師公會與各層級醫院。因為全世界新藥管理越來越嚴格,價格也不斷上揚,會議代表經常會因為成本效益 (例如平均每位病人花多少錢得到多少臨床好處),以及財務考量 (所有適用此藥的病人花費加總計算),延遲或不同意新藥納入健保給付,尤其健保有所謂『總額給付』,每家醫院向健保申報的款項長期都會被打折扣,例如有時結算後只有八成多。
審查新藥需要閱讀臨床試驗報告,採用法定的標準與方法來提出建議價格,所以健保署邀請一群有醫藥學背景的專家,每月開會,每年討論上百件申請案,提出建議,交由有決定權的『共同擬定會議』來討論。光是排隊進入此專家會議,新藥平均需等待4個月;如果是之前已經納入保險的藥品,但想要擴大給付範圍以便讓更多病人受惠的申請案,平均要等待半年。而且,多數申請案不容易一次過關。
曾經有幾個抗癌藥,例如某個治療大腸直腸癌的抗血管增生劑,以及某個較新型的第二代抗乳癌新藥,曾經創下歷經六年的紀錄,才准納入保險。其他需要歷時兩三年的藥物不勝枚舉。當然,當核出的藥價不如預期,廠商的掙扎與評估,甚至需要爭取海外總公同意,這段時間也都計算在內。
所以,台灣還沒上市的新藥,或是已經上市,但尚未被健保同意收載的藥品,如果想要使用,就必須自費。然而,多數新藥價格昂貴,例如新一代的標靶療法,每個月靠近或超過十萬元是常態;可望治癒C型肝炎的新藥,如果全程自費,過去約需百萬至兩百萬元;新近備受矚目的免疫療法,動輒百萬藥費,且使用不只一次,目前無一納入健保。醫師們經常會猶疑是否要告知另有新藥。孩子生病,父母甚至會想賣房子搶救,老父母生病,成年孩子通常需養家活口會有餘力負擔醫藥費嗎? 這是現代人面對新藥新科技,醫師與病人家屬都會面臨的掙扎。